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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湖州7月14日電(見習記者 張駿 通訊員 徐櫻芝)在酒吧和朋友喝酒卻被人捅傷,難道是平時言行中得罪了別人導致尋仇?受傷的小劉怎麼也想不明白這些人的來歷。後來他才得知,原來傷人者是認錯了人,而更令他詫異的是,捅傷他的人當晚出車禍死了。15日,記者從浙江長興法院獲悉,日前,這起離奇的案件在該院進行了公開審理,並作出了一審判決。
  小劉的這場無妄之災去年的九月發生的。“那天晚上我在家裡,有朋友打電話說去酒吧聚一下,我就和另一個朋友兩個人過去了。”受害人小劉稱。到了酒吧後沒多久,邀請小劉的這位朋友因為喝多了,去了趟洗手間,意外在此時發生了。
  “我當時就坐在那兒喝酒,一個年輕人從外面走進來,到我面前什麼話也沒講,直接一刀刺在了我胸口上。”小劉當時感覺整個人蒙了,趕緊往外跑,沒想到外邊還有不少人,“當時大概有六個人。”
  小劉的傷勢挺嚴重,被送到長興人民醫院時,因為大動脈已經斷了,院方表示需要轉到湖州治療。動了若干次手術,昏迷了三天三夜。
  這幫人為什麼要對行凶?小劉遭遇的是一場無妄之災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
  據當地檢察院指控,當天被告人之一的陸某因男女關係問題遷怒在同一酒吧玩耍的蔣某,後被告人陸某打電話給張某等人,張某又叫上了金某、蘇某、何某三個人。
  到酒吧後,陸某糾集並授意其他被告人對蔣某進行毆打泄憤。隨後,經陸某的指認,張某等人來到蔣某所在桌位,將蔣某的同桌人員小劉誤認作蔣某進行了毆打。毆打過程中,王某掏出隨身攜帶的刀,將小劉捅傷。
  2013年12月10日,幾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;今年4月,他們分別因涉嫌故意傷害、尋釁滋事而被提起公訴,5月,長興法院對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,但奇怪的是,被告席上卻沒有出現捅人者王某的身影。
  他去了哪裡?
  這就是本案的第二個離奇之處了。原來,事發當天晚上,喝了不少酒的王某獨自駕駛摩托車去李家巷鎮,沒想到路上居然發生了交通事故,意外死亡了。
  日前,長興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,陸某構成故意傷害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;張某、姚某、金某、金某某、蘇某構成尋釁滋事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、緩刑一年到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不等。(完)  (原標題:酒吧喝酒被認錯遭捅刀 案發當晚行凶者車禍而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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