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訊 (記者李寧)近日,市一中院對一名偽造案件證據當事人,做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,引發公眾關註。
  昨日,東城法院通報了幾起訴訟當事人或證人因涉及虛假訴訟、擾亂法庭秩序等行為被處罰的案例。
  法官介紹,去年,法院受理了劉女士與聶先生離婚案,寧某作為聶先生的證人出庭作證。“出於朋友義氣,加上在庭外等得不耐煩”,寧先生在法庭外過道中,大聲辱罵劉女士及劉母。主審法官出庭予以制止,並告知寧某應停止過激行為。但寧某“對告誡置之不理,且高聲叫嚷,口吐髒話”。被法官勒令離開審判區域後,還對主審法官進行人身威脅。主審法官認為寧某的行為屬於哄鬧、衝擊法庭,威脅審判人員,違反了法庭規則。鑒於寧某認錯態度良好,法庭對其進行了訓誡,並罰款一萬元。
  通報的案例中還包括一起虛假訴訟案:2012年,因家庭矛盾,何女士偽造丈夫高先生簽字,以丈夫名義將高家四兄妹告上法庭。法官瞭解到,高家兄妹間未有矛盾,訴訟屬虛假訴訟。法院對何女士罰款1000元。
  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,當事人或證人擾亂法庭秩序、虛假訴訟、作偽證及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等行為,情節嚴重者,可被追刑責。  (原標題:證人威脅法官被罰一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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